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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7月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发布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据悉,万科此前建议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1亿股A股,并已向深交所提交建议发行A股的申请材料。深交所于5月24日向万科出具审核问询函,要求万科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万科于6月15日发布公告称,延期至2023年6月29日(含当日)前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积极沟通、推进问询函所涉相关问题。
不过,万科在最新公告中表示,由于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万科及有关中介机构难以在延期期间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确保公司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过审慎评估,万科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前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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