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
今天,蚌埠交警
在市区各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
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检查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
播放宣传音频、粘贴提醒贴纸等形式
开展现场宣传教育
并对未规范佩戴
安全头盔的骑行人
给予了警告处罚
在此次发布的《条例》中
明确规定驾驶人和
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
五十元以下罚款
目前
蚌埠交警仍以劝导、警告为主
但需要注意的是
《条例》实施后的警告处罚
与此前的口头警告不同
会留下记录
下一步
在检查中如果发现仍然有
市民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存在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且已经被处以警告过的
将会予以罚款处罚
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
出行一定要记得
规范戴头盔
搭载人也同样
要记得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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