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8月11日上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至我院开展专题调研。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云云,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力,党组成员、副院长梅磊、副院长王明及两级法院专班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明副院长针对营商环境指标,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汇报了当前我院工作开展情况,剖析了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到会专班成员汇报了当前工作存在的短板与困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卢力院长对当前工作思路、下一阶段工作任务、重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与交流。
关于下一步工作推进,卢云云副院长指出:
01
明确考核要求
对规则不明确,目标不清晰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
02
聚焦营商环境考核目标
分清责任状指标、营商环境指标、综合考评指标三者关系,优机制,精举措。
03
加强条线对接沟通
增强工作主动性,始于“问”,但不止于“答”,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司法履职能力,探索司法护航新路子。
潘桂林副院长要求:
提高认识
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正视差距
在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同时,正确认识差距,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找准短板弱项
重视正向指标工作的同时,认清工作扣分项。强化对拒执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挥典型案例“法治教材”的作用,展示司法智慧。
分析原因,抓实举措
着眼全局解决难点,聚焦关键疏通堵点,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增强司法担当,积极作为。
下一步,我院将牢固树立抓审判质效就是抓营商环境的理念,围绕法院牵头指标,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审管办 胡传朋
原标题:《常州中院优化营商环境专班来我院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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